一、正常工資薪金所得月度扣繳稅款的計算是使用下面的公式
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=累計收入-累計免稅收入-累計減除費用-累計專項扣除-累計專項附加扣除-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
例如:某某2020年每月工資均為20000元,每月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,社保公積金個
人部分1500元,子女教育專項扣除1000元、贍養老人分攤扣除2000元。
1月個稅: (20000-5000-1500-3000)*3%=315元
2月個稅:(20000*2-5000*2-1500*2-3000*2)*3%-315=630-315=315元
3月個稅:(20000*3-5000*3-1500*3-3000*3)*3%-630=945-630=315元
4月個稅:(20000*4-5000*4-1500*4-3000*4)*10%-2520=1680-945=735元
依此類推,具體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可以查找個人所得稅稅率表格
二、年終獎的計算方法與平時的工資薪金的計算方法不太一樣。2021年前,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,可以單獨計算納稅,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。
1.某某2019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6萬元,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,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 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,按綜合所得稅率表(月度稅率表),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,單獨計算納稅。
計算公式為:應納稅額=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×適用稅率-速算扣除數60000/12=5000 , 適用稅率10%, 速算扣除210元。
2020年12月全年一次性獎金個稅:60000*10%-210=5760元。
2.某某2019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6萬元,選擇并入計算;月工資5000元,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1500元,子女教育專項扣除1000元、贍養老人分攤扣除2000元。
2019年綜合所得個稅=【(5000*12+60000)-5000*12-1500*12-3000*12】*3% =【120000-60000-18000-36000】*3%=6000*3%=180元